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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方续签政策

12个月处方续签
自2026年2月起,全科医生将可为部分药物开具最长12个月的处方,取代现行的最长3个月限制。此项全国性变更旨在让病情稳定的患者能更便捷地获取长期药物。

您可能符合资格,若:

  • 您的病情或药物至少已稳定6个月

  • 无需定期监测(例如验血或血压检查)

  • 您使用的药物已获准用于12个月处方

  • 您同意每年进行一次面对面复查,以确认药物仍适用

不变的部分:
您仍需每3个月到原送药房领取药物,但仅需在首次领取时支付共付费用。不可一次领取12个月份的药物。

是否延长处方有效期,最终由您的全科医生决定。 若想了解是否能调整处方续签时长,请于新规生效后(2026年2月起)预约全科医生咨询。延长续签时间至12个月的决定将根据个案评估,医生会综合考虑您的健康状况。在开具12个月处方前,您必须先与医生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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